設計招投標,對你又“愛”又“恨”
發(fā)表于《設計家》? 2007/07? 談“樓堂館所建筑”與設計
2007年6月4日,中央紀委、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員會、監(jiān)察部、財政部、國土資源部、建設部、審計署7部委聯(lián)合下發(fā)《關于開展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》。本次清理的范圍與內(nèi)容包括…….就此,我們采訪了部分建筑師、設計師、城市規(guī)劃領導,媒體人士,就其中提到的建筑超標、方案招投標等相關問題,請他們發(fā)表自己的看法與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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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下熙熙,皆為利來;天下攘攘,皆為利往”,市場條件下,企業(yè)追求利益最大化就需要競爭,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原則下的招標投標能夠規(guī)范和有效競爭,有助于建立統(tǒng)一、開放、競爭、有序的市場體系?!墩袠朔ā奉C布后,這個道理大家都清楚,可現(xiàn)實處于轉型期的中國,很多事情都被“有中國特色”化了。作為設計師我經(jīng)常要面對各種項目的投標,對投標可謂是又“愛”又“恨”,“恨”謂之招標的不公平、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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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項目招標僅僅是“走過場”,其實結果早已是內(nèi)定,這些是業(yè)內(nèi)都熟知的“秘密”,且有許多“潛規(guī)則”,只有做到“關系加實力”才是致勝的“法寶”。我個人主持投標的一些重大項目中就經(jīng)歷過項目專家評審結果出來后,業(yè)主對“結果”不滿意可以重新組織再招一次同樣的標,更有業(yè)主直接采用專家否定的“落標”方案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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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政機關辦公樓由于涉及國家投資,而工程項目領域又頻發(fā)官員腐敗墮落,招標中必然存在許多不公平性。要做到工程項目招投標的公平、合理,我個人認為要做到3個“過程”和2個“主客體”的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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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個“過程”:
招標前,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中對應標單位選取的公平性,對應標單位發(fā)放信息資料的公平性等;招標中,招標方對應標方中期審查的公正性,評審專家人員確立以及評審過程的公平性,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的公平性等;招標后,招標方對招標評審結果的認可的公平性,對《招標投標法》的執(zhí)行性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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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個“主客體”:
招標方的主體一開始是本著從中選優(yōu)的平性、公正心態(tài),而不是“心中早已有譜”,進行幕后交易、暗箱操作,讓招標成為“過場”,應標方的客體應該遵循市場經(jīng)濟原則,杜絕“圍標”、“陪標”、“輪標”等非公平“競標”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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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政機關辦公樓項目招標業(yè)主是政府,政府相關的決策官員在中國目前體制下,權利是相當大,百姓常說“所有一切不如領導一句話”,這種情況下要保證其項目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除上述外最核心和最根本的是要建立招投標監(jiān)督機制并進行招投標動態(tài)監(jiān)督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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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(jīng)濟的不斷完善與發(fā)展,我相信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會走向最終的公平合理,為我們設計師創(chuàng)造有序、有效、健康的競爭環(huán)境。
(注:以上為原文,《設計家》刊登時對原文有部分修改)
――――――― 林選泉? 上海浦東建筑設計研究院 景觀規(guī)劃設計研究室主任 |